关于公开征集专家的通知
川环鉴院〔2023〕1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决策咨询、质量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作用,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执业和高质量发展,我院拟邀请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监测、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环境咨询、环境健康、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环境管理与规划、生态环境宣传及教育培训、环境经济与政策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行业专家加入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专家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熟悉相关领域或专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具备行业内广泛认可的业务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相关领域工作职责,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
(四)未接受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已届满,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未因专家评审或咨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处理,未因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等党纪法规受到处理等;
(五)本人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评审或咨询等活动,且自愿遵守本规范各项规定。
二、专家入库具体要求
不同专业领域所需专家的具体要求详见《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专家库管理规范》(附件3)。
三、专家入库流程
1、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通过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申请入库;
2、拟入库的专家需填写《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2),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研究院邮箱TFHJYJY@163.COM;
3、研究院负责组织报名材料整理、资格审核,确定拟邀专家名单;
4、拟邀专家名单经研究院审议通过后报四川省司法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专家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文文
电 话:13699445686
邮 箱:TFHJYJY@163.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成都经开区C5栋1层101号。
附件:
3、四川天府环境损害研究院专家库管理规范(2023).pdf